“蒸烤”模式天气正式启动,HR需注意→
2025-06-25 17:09:21
进入六月
全国多地接连发布高温预警
部分地区体感温度已突破40℃
熟悉的“北烤南蒸”模式正式开启
在这样的气温下
广大劳动者,尤其是户外劳动者
可能领到一笔夏季专属收入——高温津贴
什么是高温津贴?
哪些人可以领?
领取条件是什么?
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Q1: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指用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给予在高温天气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
02:什么情况下可以发放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Q3:哪些人可以领到高温津贴?
Q4:各省市高温补贴有多少?
各省份的高温津贴标准如下:

Q5:高温津贴必须以工资形式发放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也就是说,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的一部分,不能通过发放饮料等实物代替。
Q6:发放的高温津贴是否需要计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高温津贴不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所以,高温津贴是需要计税的。
Q7:最低工资包含高温津贴吗?
不包含。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Q8:因高温天气停止作业单位能扣工资吗?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Q9:因高温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因为,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职业病种叫“热射病”),可申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需要职业病诊断机构出具中暑(热射病)诊断证明。经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Q10:上夜班的职工有没有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的发放不以白班或夜班为界限。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场所的温度没有降到33℃以下,劳动者就应该拿到高温津贴。
Q11:“一半时间在室内工作”是否可发一半高温津贴?
如果职工的工作岗位,在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被设定为高温岗位的,就应全额发放高温津贴,而不能只发“一半高温津贴”;如果职工的工作岗位,在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未被设定为高温岗位,但是按照企业的规章制度支付一定数额的高温津贴的,按企业的规章制度执行。
当然企业设定的应支付高温津贴的岗位应当合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半露天”工作的职工,只要其岗位职责表明,必要时需露天作业的,职工支付高温津贴的请求往往也会得到支持。比如,有的保安尽管大部分时间在室内工作,但是根据工作守则规定,每天有一个小时必须到室外巡逻的,法院也可能支持其高温津贴的请求。
至于日常坐办公室的职工经常外出开会或办事,尽管路上也会遭遇高温侵袭,但毕竟不是在露天工作,是否应支付高温津贴,一般可按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Q12:职工当月未出勤能否扣除相应的高温津贴?
如果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后,扣发当天的高温津贴。如果职工每月高温津贴300元的话,缺勤1天,公司可以扣除他13.79元。从理论上讲,企业如此操作无可厚非。
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将高温津贴列入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事假等工资计算基数的,那么职工请假时,不能扣除高温津贴。
Q13:高温津贴和防暑降温费有什么区别?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是在天气达到一定温度时,对从事户外露天作业或劳动场所室温无法降到一定温度的劳动者的补偿性津贴。而防暑降温费属于福利,可以一次性发放,也可以按月发放。

高温津贴产生的薪资差异让企业薪资核算复杂度倍增,尤其对多地办公或轮岗员工,稍有不慎便可能计算失误,埋下劳动争议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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