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病假工资“按工龄分档”标准正式失效,国家规定如何执行?
2026-09-16 17:22:28
2026年8月15日,上海市《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和《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同时到期失效。
其中“按工龄分档”支付病假工资的上海地方标准,也自此失效,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不再按该分档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转而统一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那么,国家规定究竟如何?病假工资怎么发?能休多久?又会连带影响哪些员工权益?以下逐一梳理。
01
疾病休假的2个概念:
病假和医疗期
病假:劳动者非因工受伤或者患病需要停止工作进行休息的假期,不是一个法律概念,没有明确的时间约定。
医疗期:医疗期是一个法律概念。劳动者在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时享有一定待遇,且劳动关系受到法律保护的相对固定期间。医疗期内用人单位非因法定理由不得随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两者相互关联,医疗期对外一定表现为病假;两者又有明显区别,病假并非一定是进入医疗期,也并非可以全部计入医疗期。
02
员工疾病休假,工资怎么发?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明确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03
疾病休假可以休多久?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三条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个别地区按照当地的政策文件执行)
另外,对于特殊疾病,劳部发(1995)236号文规定: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04
发生工伤能按病假发工资吗?
不能。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05
请病假会影响年休假吗?
病假会影响当年年休假资格,具体情况需要看员工累计工作年限与累计病假的时长。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病假管理不仅关乎员工切身利益,更直接牵涉企业薪资核算、假勤管理等多个环节,实操中,极易引发用工纠纷。
为帮助企业应对此类挑战,易才用工管理服务可为您提供派遣、外包、非全日制等多元灵活的用工管理解决方案,不仅能帮助您轻松破解管理难题,更能助力企业灵活调整人力配置。
同时,我们配套提供雇主责任险等全方位的保险方案,将不确定的成本,转化为可预测、可管理的固定支出,从而在保障职工权益的同时,更有效地帮助企业管控用工成本,助力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