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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河北公布26年社保缴费基数、福建明确26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26-07-20 17:19:41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
◆ 河北:公布2026年社保缴费有关基数的通知。
◆ 福建:关于明确2026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 河南: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黑龙江: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
◆ 内蒙古: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 安徽:“新职伤”保障试点扩围升级。
◆ 湖南: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上线。



01

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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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文件提出,促进大宗耐用商品消费,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落实休息休假制度。未来5年,咱们老百姓关心的房子、收入、假期将有哪些变化?一起来看——


 住房 


· 更好满足住房消费需求,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 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


· 稳步推进城中村、危旧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居民自主更新,支持老旧房屋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


· 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拓展物业服务内容。


· 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扩大使用范围,着力满足缴存人不同阶段的多样化住房需求。


◆ 收入


· 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促进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


· 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


· 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加强企业工资分配宏观指导。


· 持续改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环境。


· 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持续巩固资本市场稳中向好发展态势,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 加强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


◆ 假期 


· 全面落实劳动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休息休假权益。


· 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严格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刚性。


· 鼓励单位和职工将带薪年休假与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弹性错峰休假。


· 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广中小学春秋假


02

河北:公布2026年社保缴费有关基数的通知。


为做好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就有关基数通知如下:


2026年全省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以2025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794元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4076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20382元(300%)


03

福建:关于明确2026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闽人社文〔2023〕159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提供的相关数据,现就调整我省2026年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事项通知如下:自文件印发次月起,全省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22893元/月、下限按4579元/月执行。


04

河南: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提出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参保对象、缴费机制、待遇保障等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


河南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做好我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立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公平适度、保障基本、统筹有序,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总要求,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二、制度政策


(一)参保对象。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二)制度模式。长期护理保险为独立险种,建立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共同的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账户,资金统筹使用。依据缴费标准不同,待遇标准按照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两类设置。


(三)统筹层次。长期护理保险从市级统筹起步。市级统筹地区内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管理服务一体。全省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后,逐步按照政策统一规范、基金调剂平衡、完善分级管理、强化预算考核、优化管理服务的要求推动省级统筹。


(四)实施步骤。从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城乡居民纳入保障范围。2026年,各统筹地区启动实施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省本级就业人员按属地参加郑州市长期护理保险。2027年,洛阳、鹤壁、新乡、焦作、三门峡、南阳、商丘、济源等8个统筹地区启动实施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8年,其他统筹地区启动实施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封市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2028年年底前调整完善政策,实现平稳过渡。


(五)筹资机制。用人单位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费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同步缴纳。


1.单位职工。单位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费率为0.3%左右,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照同比例分担,各为0.15%左右。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各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年,可在充分测算评估、确保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少于12个月且不出现当期赤字的基础上,合理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不超过长期护理保险单位费率),调整部分用作长期护理保险单位费率。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可用于本人及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


2.退休人员。退休人员保费由个人缴纳,原用人单位不缴纳。费率与单位职工个人费率相同,缴费基数为本人基本养老金。经个人同意,保费可由医保部门从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发放职工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扣代缴。各地要因地制宜探索完善具体扣缴方式。


3.未就业城乡居民。未就业城乡居民保费按年度筹集。筹资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构成,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比例为1∶1左右。政府补助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政府补助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建立未就业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当年,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费率从0.15%左右起步,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过渡到0.3%左右。


4.灵活就业人员。鼓励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含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按照单位职工费率标准参保,费率为0.3%左右,缴费基数不低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由个人按照规定缴费;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地按照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缴费。


5.困难人群。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群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分类资助,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定额资助标准为不低于个人缴费部分的50%。


6.18周岁以下人员。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抚养人等参保,不单独筹资,享受未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无法跟从参保的,视同参保。


(六)待遇保障。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基金支撑能力和群众保障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水平。


1.保障对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按照规定参保缴费且失能状态长期持续(一般为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的失能人员,可按照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随着经济发展和制度完善,根据国家要求逐步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并根据基金支出需求动态调整费率。


2.支付范围。全省执行国家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各地不得随意调整。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保障对象发放现金。基金不予支付机构床位费、膳食费等非护理服务费用以及应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3.服务提供方式。支持机构护理、社区护理、居家护理等服务提供方式。对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根据服务提供方式实行差异化支付。鼓励使用居家护理和社区护理服务,在支付比例上给予适当倾斜。


4.待遇水平。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不设起付标准,各地可根据不同失能等级等确定差别化待遇标准。按照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退休人员享受单位职工参保待遇。按照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左右。参保人员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就业人员和未就业人员分类设定,最高不超过统筹地区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灵活就业人员依据选择的参保政策类型享受相应待遇。


5.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缴费时长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连续参保的未就业城乡居民按照规定适当提高基金支付比例。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启动时初次参保,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情形,要制定待遇享受等待期、阶段性调低待遇水平等约束性措施。待遇享受等待期原则上按照6个月设置,并随着断保年限的增加相应延长。具体措施和标准由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探索建立参保诚信机制。


6.政策衔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用的参保人员不重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相关服务待遇。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工作。


三、管理服务


(一)评估管理。执行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操作指南和管理办法。推动评估结果全省范围互认、有关部门按需使用。鼓励支持发展独立的评估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发挥家庭医生、养老服务师在评估和服务计划制定中的作用。暂不具备独立定点条件的,可依托经医保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商业保险机构等实施评估。建立健全评估服务费由基金和个人合理分担机制,可综合考虑评估结果等因素,明确评估服务费由基金和个人合理分担的具体情形,避免随意使用评估申请权。原则上参保人首次评估通过和按照制度要求参加定期复评的评估服务费由基金支付。


(二)服务管理。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实行定点管理。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资源合理配置,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内部运行、服务提供、基金使用、信息化支撑等方面规范化管理。根据定点管理需要,逐步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鼓励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和费用控制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特点的支付机制和协商谈判机制,针对不同服务模式完善支付方式,加强基金结算管理。


(三)基金管理和监管。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管理,单独开设支出户、单独建账、单独计息、专款专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健全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做好基金会计核算和统计分析工作。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建立基金运行监控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中长期精算分析。基金支付困难时,按照规定及时调整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完善欺诈骗保人员、机构惩戒机制,加强财会监督和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基金安全。完善长期护理保险监管长效机制,逐步将基金使用情况纳入飞行检查、日常监管、智能监管、社会监督等常态化监管范围,坚决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四)经办管理。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经办服务体系。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机制,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标等竞争性方式有序规范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管理服务,相关费用可按照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4%从基金中支付。建立健全长期照护师培训培养机制和失能等级评估人员规范化培训机制。做好跨统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工作,适时完善异地评估和异地享受待遇规定。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缴费工作。


(五)相关配套支撑。强化全国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子系统应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一人一档”建设。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标准化建设,建立专业技术标准组织和专家智库。


四、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开展阶段性总结,研究解决问题,抓好本行动方案落实;要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强化互助共济理念,形成合理社会预期。各市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家和省明确的政策制度框架下制定实施细则,经省政府审核后稳妥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医保局负责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省财政厅负责及时足额安排相关财政补助资金、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基金测算等。省税务局负责保费征收工作。省民政厅负责对提供长期护理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行业管理,统筹配置养老服务资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配合做好长期护理保险与工伤保险衔接、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数据共享和保费代扣代缴等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长期护理服务、探索发挥家庭医生在失能等级评估中的作用等工作。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认定和帮扶工作。省残联负责协同做好残疾人参保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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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黑龙江: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人社部发〔2026〕39号)精神,切实推动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对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不宜返还失业保险费。


二、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由一户企业(社会组织)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使用。


三、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初级、中级、高级分别领取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职工参保缴费年限,按照单位及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计算。申请人员应在相关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对取得多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证书的,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申请2次补贴次数,共计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各地要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提升政策落实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优化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主动推送相关信息,经企业确认领取后及时发放返还资金。推动落实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加强证书信息审核,依规认定“证岗相适”情形,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或处置。采取“免申即享”与企业(社会组织)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推动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稳妥落实。


五、强化基金风险防控


各地要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健全资金审核、公示、拨付等全流程监督机制,强化事后业务核查与系统岗位权限管控,实现业务全流程闭环管理。要依托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聚焦经办薄弱环节逐项补齐短板、健全规范。不断完善系统功能,强化大数据筛查比对与动态预警,坚决筑牢基金安全防线。


六、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落实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调度,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力争10月底前实现稳岗返还资金发放过半。省人社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政策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提升政策供给精准度和实施质效。


各地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经办服务渠道推广工作,提升失业保险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加强对所属县(市、区)工作指导,及时将有关经验做法、亮点工作上报省人社厅。相关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按照人社部发〔2026〕39号文件要求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不得自行出台失业保险政策,已自行出台的政策要及时清理规范。


06

内蒙古: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内蒙古于7月1日正式启动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通过平台注册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接单,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行业的劳动者均纳入保障范围。


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等8部门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宣传活动,通过投放公益广告、制作科普短片等形式普及职业伤害保障知识。在强化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的主体责任意识的同时,提高群众对工伤保险权益的认知度。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政策解读资料,面对面答疑解惑,深入解读宣传职业伤害保障政策和职业伤害预防知识。


据了解,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是国家立足民生保障、顺应时代发展作出的重大民生改革和制度创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各项工作。在加强与各部门协同联动,持续完善制度建设的同时,健全与商业保险机构工作协同机制,确保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织牢织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安全网。


07

安徽:“新职伤”保障试点扩围升级。


按照国家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统一部署,自7月1日起,安徽省进一步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在首批参加试点的11家平台企业基础上,新增14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至此,在我省的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行业的主要平台企业已总体纳入保障体系,为全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筑起更坚实的职业安全防线。


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城市中奔忙,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但其劳动权益保障一直以来存在诸多难点,备受关注。


安徽省自2025年7月1日正式启动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以社会关注度较高、事故风险相对集中的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行业为重点,首批覆盖出行行业的滴滴出行、曹操出行、即时配送行业的美团、淘宝闪购(饿了么)、京东秒送(达达)、闪送、顺丰同城以及同城货运行业的货拉拉、快狗打车、滴滴货运、满帮省省共11家平台企业。


截至2026年6月底,全省累计参保近134万人,支付待遇69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新就业形态领域职业伤害保障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的问题,有力维护了广大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


持续拓宽保障边界,今年7月1日起,在首批参加试点的11家平台企业基础上,安徽新增14家平台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包括出行行业的T3出行、花小猪出行、阳光出行、如祺出行、享道出行、及时用车、风韵出行、首汽约车、美团打车和即时配送行业的小象超市、盒马鲜生、叮咚买菜、朴朴超市、UU跑腿,在我省的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类行业的主要平台企业实现总体覆盖。


职业伤害保障突破传统工伤保险的参保模式,针对新业态平台企业运营特性与用工模式,创新实行“平台承担、按单缴费、每单必保、每人必保”机制,平台企业以实名制形式按日向全国平台报送参保信息,劳动者每完成一笔订单即对应一份保障,个人无需缴费,不受专送、众包、兼职等从业身份限制,精准适配新业态用工灵活、流动性强的行业特征。


结合新就业形态人员交通事故高发等职业风险特点,保障内容还涵盖医疗救治、一次性伤残补助、生活护理、职伤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等多个维度,赔付政策与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有序衔接,推动多层次工伤保障制度体系优势互补,切实提升新就业形态人员保障水平。


试点启动以来,安徽省印发《安徽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实施暂行办法》,统筹推进参保征缴、职业伤害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发、事故预防全链条工作。全省建设统一职业伤害保障信息系统,实行省级统筹管理、具体业务分级属地落实与委托办理相结合的模式,统一规范经办全流程标准,持续强化基金全周期监管,严守基金安全底线。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将持续深化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建设,不断优化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将进一步深化跨部门协同共治,开展联合监管与事故预防,从源头降低事故风险,持续织密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保障网。


08

湖南:灵活就业参保“一件事”上线。


近日,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缴费等事项,已在湖南全省范围内实现“一件事”集成办理,办理环节缩减为3个,最快7天即可办结。


此次改革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同步纳入,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按需勾选,实现“个性化定制”,参保人员可根据收入状况,搭配养老和医保方案。


改革将原先分散在多部门的养老保险登记、医保登记、社保费缴纳、社保卡申领、档案转递等事项集成为“一件事”,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湘易办”APP、湖南省政府网“高效办成一件事”入口或前往各地政务服务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线上线下均可便捷办理。


除了前端办理的便捷化,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省内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实现了“即申即办”;跨省转移办结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系统自动筛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提前发送短信提醒,避免群众因信息不对称而影响退休办理。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日报、安徽商报、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