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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多地发布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四川发布养老金最低标准......

2026-10-12 17:42:37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
◆ 国务院:关于《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批复。
◆ 江苏:关于发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 河南:关于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 浙江:关于公布2026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 江西:关于公布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 海南:公布海南省2026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 四川:关于2026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 新疆:失业保险金标准10月1日起上调。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保卡同号即时换卡服务正式上线。



01

人社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

‍‍

为了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明确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推动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网信办共同研究起草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rss.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政策法规”,在“意见征集”栏目里提出意见。


2.通信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东街3号,邮编:10001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3.电子邮箱:renshelifa@mohrss.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8日。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02

国务院:关于《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批复。

‍‍

一、原则同意《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6—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行动计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预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基层为重点,推进关口前移、早期干预,强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理念,紧紧围绕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目标,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通过实施残疾预防科普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源头防控行动、疾病致残全链条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重点领域防控行动、康复服务提升行动、残疾预防赋能提质增效行动,实现到2030年残疾预防政策体系和防控网络更加完善,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显著增强,重点领域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残疾风险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把残疾预防工作作为本地区“十五五”时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各展所长,因地制宜创新残疾预防工作措施。《行动计划》实施涉及的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要按程序报批。


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工作指导,细化具体支持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行动计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对《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03

江苏:关于发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按25127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5025元执行。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三、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04

河南:关于公布202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


为做好2026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和相关待遇核定工作,现就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自2026年7月1日起,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6520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912元(60%),缴费基数上限为19560元(300%)。


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05

浙江:关于公布2026年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就202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102446元。


二、从2026年1月1日起,我省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按上一年度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的60%执行。


三、请各地以2025年度浙江省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为依据计算2026年度社会保险相关待遇,并按规定及时调整2026年度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


06

江西:关于公布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经研究,现就我省2026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6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使用的缴费基数为6649元。2026年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990元,月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为19947元。


二、2026年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各档次的月缴费金额见官网:


↓扫码查看政策原文↓


三、参保人员2026年度实际缴费年限本人缴费工资指数,按当年职工本人月缴费基数与缴费基数标准6649元的比值据实计算。其中,已缴纳了2026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且低于2026年度最低缴费档次60%标准的,应补齐差额部分金额。


07

海南:公布海南省2026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统计有关数据,现将我省2026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如下:


2026年度我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762元,下限为4952.4元。


08

四川:关于2026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等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2026年7月1日起,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元(含国家提标20元、我省提标10元),提高后达到每人每月223元。国家提标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我省提标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此次提高的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此前市县已自行提高的基础养老金。


二、对年满80周岁及以上领待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


从2026年7月1日起,将年满80周岁人员的基础养老金加发最低标准在现有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5元,提高后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233元。其中,2026年6月30日已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领待人员,从2026年7月1日起提高加发标准;2026年7月1日之后年满80周岁的领待人员,从年满80周岁的次月起提高加发标准。加发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此次加发的金额,不得冲抵或替代此前市县已自行加发的基础养老金。


三、工作要求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城乡居民的亲切关怀。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到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和财力水平,在省定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切实增强城乡参保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本通知有效期5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16号)同时废止。


09

新疆:失业保险金标准10月1日起上调。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7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新政发〔2026〕63号)、《关于调整2022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新人社发〔2022〕12号)有关要求,现就调整自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计发,全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第一档2043元/月;第二档1872元/月;第三档1737元/月。


二、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三、各地(州、市)要按照“畅通领、安全办”“政策找人、主动告知”要求,切实提升经办服务水平,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新标准从10月起足额发放到位。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报告。


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保卡同号即时换卡服务正式上线。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式上线社保卡同号即时换卡业务,在社保卡因损坏或到期需补换时实现“换卡不换号、当场申请、当场制卡、当场领卡”,以数字化改革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卡中心联合各合作银行,打通社保与银行系统间的数据通道,成功实现身份核验、原卡信息读取、同号制卡、社保与金融功能同步激活等业务的一体化办理。群众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已开通该业务的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即可完成办理,原有卡号保持不变,养老金发放、医保结算、惠民惠农补贴以及各类代扣签约关系均自动延续,无需再分别前往社保或银行机构办理账户变更手续,真正实现待遇发放不断档、关联业务无需改,办理时间压缩至十几分钟、立等可取。  


下一步,兵团将逐步扩大同号即时换卡服务网点覆盖范围,推动向师团基层网点延伸。同时将持续聚焦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社保卡经办流程,拓展“一卡通”应用场景。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号:rsbzw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