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打工族+平台骑手,工伤谁来管?
2026-06-03 17:19:29
近年来,随着超龄劳动者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稳步增长,其社会保障覆盖不足的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当前亟需关注与完善的社会政策议题。
如何让这两类群体更好地实现“劳有所依”,同时助力企业有效防范相关用工风险?一起来看。

如何定义超龄工作者、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一、超龄劳动者
“超龄劳动者” 指我国用人单位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该类劳动者需要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并且接受单位所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这个既包括已经办理完退休手续、开始领养老金,但又被返聘或再就业的人;也包括因各种原因(如社保缴费年限不足)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虽然达到退休年龄但从未参加过社保的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第五条:“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延续,单位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也就是说,弹性延迟退休人员,与单位仍然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
据测算,我国超龄劳动者数量为8720.8万人~12254.6万人,其中城镇就业的有5438.3万人~7642万人。当前,这一群体主要集中在餐饮、保安、环卫、保洁、物业、建筑等劳动密集型行业。
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灵活就业人员中的一种,主要包括三类:
第一类主要指那些依托互联网平台,与平台企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根据平台规则完成工作和接受劳动管理,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比如我们常见的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互联网教师、网约家政服务人员等。
第二类主要指那些依托平台,依法从事个体经营或个人自主利用自己的体力、专业技能等依法从事劳务、咨询、设计等活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第三类主要指那些与平台企业或加盟、代理、外包平台业务的合作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完成平台企业、平台、平台内经营者等所赋予工作任务的劳动者。

超龄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有工伤保险吗?
无论是网约车司机与外卖员,还是值守在小区、工地的保安与保洁,其工作往往具有强度大、风险高、保障弱的特点,职业伤害,是他们随时可能面对的现实威胁。那么,他们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享有工伤保险呢?
一、关于超龄劳动者的工伤保险问题
(一)超龄劳动者能否缴纳工伤保险
202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税务总局、国家医保局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暂行规定》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填补了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短板,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合法权益。
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超龄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按照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障待遇。超龄劳动者工伤保障办法另行制定。
在此规章出台之前,为加强超龄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部分省市也已发布了专项政策,允许用人单位为其单独缴纳工伤保险:
上海:《关于本市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第二条本意见所称超龄就业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的就业人员。
广东:《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在从业单位工作且未建立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主要包括:(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江苏:《江苏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是指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人员。
安徽:《关于推进补充工伤保险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的(二)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7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业人员。
浙江:《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一)大龄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65周岁)。
四川:《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超龄等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一)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年龄在65周岁及以下的从业人员。
辽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第二条(一)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的劳动者(含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陕西:《陕西省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就业人员和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超龄人员,指用工单位招用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满65周岁的就业人员。
湖北:《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按照自愿参保原则参加工伤保险。
湖南:《湖南省超龄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第二条(一)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男性不超过70周岁、女性不超过65周岁(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劳动者。
山东:《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第二条(一)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包括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海南:《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第二条 在我省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愿为本单位实习生、见习人员、超龄从业人员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办法所称超龄从业人员,是指用人单位招用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超过65周岁的从业人员。
二、关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障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其与平台之间的关系往往“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定标准,导致他们难以直接纳入传统的工伤保险体系,目前,他们的职业安全保障主要通过以下路径实现。
(一)全国范围渐进式覆盖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为解决这一群体的职业安全保障问题,国家专门创设了“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其保障功能与工伤保险相似又不完全相同,但也可以为新业态从业者提供基础、必要的职业伤害保护。
试点进展:
从2022年起,在北京、上海、江苏、广东、海南、重庆、四川7个省份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涵盖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4个行业,曹操出行、美团、饿了么、达达、闪送、货拉拉、快狗打车7家平台企业。
2025年7月,从扩容省份、新增企业、拓宽行业三个维度分步骤渐进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工作,试点范围已扩大到17个省份(天津、河北、辽宁、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广西、宁夏),同时将滴滴出行、顺丰同城、滴滴货运、满帮省省等规模较大的平台企业纳入试点。
计划于2026年,将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推广至全国31个省份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并将主流的出行、即时配送、同城货运三个行业的平台企业总体纳入。
认定情形:
根据,《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第十一条 新就业形态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
(一)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二)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五)新就业形态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新就业形态人员符合前款的规定,但是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中伤亡的,不得确认为职业伤害: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企业可以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
针对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与平台企业“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多地试点推出“单险种工伤保险”政策,核心特点的是仅缴纳工伤保险,不捆绑其他社保,且参保行为不直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比如,广东省《关于单位从业的灵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中提到,本办法第三条第(六)项规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所在平台企业、平台企业服务机构、众包服务公司、配送商等可参照本办法自愿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新业态从业人员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除此之外,一些规模较大的快递、外卖平台企业,为了稳定核心运力,也开始主动为全职骑手缴纳包括五险一金,为兼职骑手提供意外险和健康医疗险。

企业如何有效规避用工风险?
针对用工结构日益多元化、政策覆盖存在差异的现状,企业如何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既保障劳动者权益,又有效控制自身风险与成本呢?
一方面,应及时跟进地方政策,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劳动者应保尽保。
另一方面,可通过雇主责任险等定制化商业保险方案,覆盖政策空白或保障不足的部分,将不确定的工伤赔偿风险转化为可预测的保险支出。
易才用工管理服务不仅提供派遣、外包等多种灵活用工方案,更配套了相应的商业保险体系,帮助企业在有效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系统性地管理用工风险、更有效地帮助企业管控用工成本,助力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