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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最新通知!未成年人可接种新冠疫苗,上半年GDP同比增长12.7%...

2021-07-19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国家统计局介绍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有这些亮点。

◆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多地已经安排上了!

◆ 新冠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 注意!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不再使用。

◆ 企业取得政府财政支付款项什么时间确认收入?权威解答来了。

◆ 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得以优化。

◆ 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 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

◆ 北京: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01

国家统计局介绍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有这些亮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7月15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统计局介绍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上半年国民经济有哪些亮点?


1. 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532167亿元,同比增长12.7%!


上半年国民经济稳中加固稳中向好。初步核算,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53216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2.7%,比一季度回落5.6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5.3%,两年平均增速比一季度加快0.3个百分点。


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长18.3%,两年平均增长5.0%;二季度增长7.9%,两年平均增长5.5%。


分产业看,上半年第一产业增加值28402亿元,同比增长7.8%,两年平均增长4.3%;第二产业增加值207154亿元,同比增长14.8%,两年平均增长6.1%;第三产业增加值296611亿元,同比增长11.8%,两年平均增长4.9%。


从环比看,二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3%。


2. 服务业、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贡献率高!


产业支撑得到加强。上半年服务业增加值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了53%;制造业占比得到提升,上半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9%。


消费拉动作用增强。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1.7%,高于资本形成总额42.5个百分点;升级类商品消费较快增长,上半年限额以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的商品零售额两年平均增速都超过了10%。


3. 创新动能持续增强!


新市场主体较快增长。6月末,根据统计局的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法人单位数首次突破3000万个,同比增长了16.6%。


新产业新产品较快增长,上半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两年平均增长13.2%,比一季度加快了0.9个百分点。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的产量同比都保持了较快增长。


新业态、新模式成长壮大。上半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两年平均增长16.5%,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了23.7%。上半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已经突破了500亿件,接近2018年全年水平。


4.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下阶段坚持就业优先政策!


今年上半年,就业形势总体稳定,上半年在一系列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的作用下,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是5.2%,比上年同期下降了0.6个百分点,比一季度下降了0.2个百分点。在看到总量稳定的同时,也要看到就业结构性矛盾凸显。


随着6月份毕业季的到来,进入劳动力市场求职的高校毕业生不断增多,就业压力明显增加,将带动青年失业率明显上升。下一阶段还是要坚持就业优先政策,延续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加强对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优化就业服务,扩大就业容量,巩固就业稳定的态势。


02

未成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多地已经安排上了!


近期,不少地方已出台未成年人疫苗接种时间表。例如,


  • 安徽宿州7月份启动并完成15-17岁人群第一剂接种任务;

  • 广西从7月起分三步开展12-17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 江苏常州、湖北荆州将从8月1日起启动12-17岁人群首针接种。


03

新冠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


近日,多地出现不接种新冠疫苗不能出行,不能进商场、医院等通知。


据国家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遵循“知情、同意、自愿”的基本原则。对于个别地区出现对未接种新冠疫苗群体的限制通知,国家卫健委疾控局已经关注并及时予以指导和规范。


对于使用强制手段接种新冠疫苗的现象,国家卫健委一直给予重视。


今年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曾表示,个别地方在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这种做法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04

注意!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原附加税费申报表不再使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明确自2021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增值税、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后,不仅对申报表进行了改进,而且对支撑申报的信息系统和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的优化和完善,覆盖了增值税、消费税和附加税费申报的所有场景。
因此,申报表整合施行后,原《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不再使用。


05

企业取得政府财政支付款项什么时间确认收入?权威解答。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了企业取得政府财政资金的收入时间确认有关问题。
为规范企业取得财政补贴等政府支付款项计算收入的时间问题,原则上,对于政府按照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给予的补贴,以及政府支付的属于货物、劳务服务价款的组成部分,企业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资金,如财政补贴、补助、退税、补偿,按照收付实现制原则确认收入实现


06

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得以优化。


日前,商务部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从事拍卖业务许可、进出口国营贸易经营资格认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等1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07

明确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7号),明确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其中明确,企业所得税由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相关资产的税务处理这样做:
我国企业所得税存在查账征税、核定征税等两种管理方式。随着纳税人核算水平提高,有些核定征税企业逐步改为查账征税。
为便于此类企业规范核算,依法纳税,保护其合法税收权益,对于原有资产的计税基础,凡能够提供发票等相关购置凭证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作为资产的计税基础;对于不能提供发票等购置凭证的,可以凭企业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作为计税基础的凭证。
对于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以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08

专款专用!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


近日,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专用账户的开立及撤销、人工费用拨付、工资支付流程、监控平台建设等相关要求,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和专款专用,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推动解决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09

北京: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7月16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小编充当一下课代表,划下重点??
1.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2.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
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下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gjj.beijing.gov.cn/)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存。


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文字来源:健康中国微信、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客户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本地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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