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企业要远离这些坑!
#Q1
比如劳动合同到期了(第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愿意再用这个员工了,此时单位提出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单位提出,如果续订劳动合同,需要调岗降工资等,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按照与上一份劳动合同约定相同的工资待遇,甚至以增加工资待遇去跟劳动者谈劳动合同到期后愿意续订劳动合同,但是此时劳动者不同意继续干了,那么此时认为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是上述操作时最好有书面的通知书,否则最后产生争议了,谁也说不清楚。
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Q2
#Q3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Q4
一般而言只有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是当达到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时,或者在法定规定的不得终止的期间内,单位无权单方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终止劳动关系。
#Q5
#Q6
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是重点。许多单位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工作年限短的(比如在试用期或者工作年限在1年以下的)员工可以随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撑死了支付2个月工资,这个观点其实是错误的。
有的劳动者不要赔偿金,当劳动者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时,一裁两审,通常接近一年,这个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期间的工资损失,劳动者也是可以主张的,而且最后劳动关系还没结束掉,工资也要给,导致企业无法对其他员工进行有效的管理。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