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全国21省上调养老金,7月开始发放
养老金上调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事情,可以确定的是,今年养老金继续上涨,上涨幅度达到5%,这也是我国连续第15年上涨养老金。养老金既然上涨,那么上涨的养老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发到老百姓钱包里呢?下面带大家了解下有关养老金上涨补发的最新消息。
6月14日,北京市公布了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人均增长220元左右,调整后的养老金水平将达4157元/月。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已有21省份公布上调基本养老金,广大城乡居民将有望受益。
此前,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8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已有北京、上海、湖南、河北、山西、黑龙江、宁夏、河南、山东、广东、广西、青海、西藏、云南、甘肃、江苏、辽宁、江西、吉林、福建、新疆等21个省(区)市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按照国家规定,目前21省份公布的养老金调整方案,普遍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等不尽一致,地区之间的具体调整办法会存在一定差异。需要按照国家统一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兼顾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合理确定具体标准,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
人社部日前发布消息称,人社部牵头,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养老保险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目前进展顺利,未来符合规定的银行理财、商业养老保险、基金等金融产品都可以成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产品。
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也就是所谓的三大支柱。
2018年4月,财政部、税务总局、人社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提出,对养老保险第三支柱进行有益探索。自2018年5月1日起,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试点期为一年。
有观点认为,以账户制为基础的养老三支柱面向全民开放,具有更强的保障弹性和灵活适应性。
来源:中新经纬、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