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26年前三季度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安排、北京上线“社保地图”、山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通知》......
2026-11-02 17:45:31
01
人社部:26年前三季度工作主要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安排。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就业
工作进展情况:1-9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52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87.7%,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5.2%,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一是推动就业政策落实落地。落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指导地方出台本地区“十五五”就业规划。推动印发关于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的意见,增强人工智能创造就业机会、赋能传统岗位、提升就业质量、激发创业活力的正面效应。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扩岗补助、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深入实施稳岗扩容提质行动,多渠道挖掘就业潜力。组织开展全国就业政策宣传月活动。指导各地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工作。
二是多措并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16条政策措施,开展“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百日行动。召开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指导各地落实“1131”实名服务。开展百日千万招聘专项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优化城乡社区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完善劳务协作相关机制,推进劳务品牌建设,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
三是推动创业促进就业。7月,在安徽合肥举办“创赢未来”创业大赛全国赛,配套开展创业项目展示、创业融资对接、人工智能赋能创业交流等专项活动。组织开展2026年“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季活动。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强化创业分类指导帮扶,引导创业者特色发展。深入推进个人创业“一件事”,强化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提高创业便利度。
四是加强就业公共服务。开发上线全国就业公共服务地图,集成展示全国4400余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点位信息。加强招聘活动规范管理。推进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扶“一件事”。
五是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稳步发展。持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促就业行动。有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实施西部和东北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计划。开展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接收服务专项行动。督促地方加大涉招聘信息发布网络平台行政指导力度。
下一步安排:
一是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十五五”规划。落实规划重点任务部门分工方案,指导各地人社部门结合实际加快出台本地区就业规划,推动上下协调、科学实施。
二是加强高品质就业政策供给。全面落实适应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助力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意见。加力稳岗扩容提质行动,释放带动就业潜力。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服务业发展促就业行动,充分挖掘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就业潜力。出台进一步加强东西部人社协作的政策文件。
三是加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持续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开展全国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服务活动,印发加强高校毕业生求职安全教育的通知,研究制定推动劳务品牌提质升级有关文件,促进青年、农民工等更好实现就业。
二、社会保障
工作进展情况:截至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含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9亿人、2.51亿人、3.27亿人,三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1.2万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
一是稳步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稳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完善并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制定出台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规程(暂行)。进一步扩大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范围,截至9月底,试点累计参保人数达到3727万人,参保订单达到1087亿单。
二是扎实推进社保基金监管。深化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应用,出台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的意见,不断深化整治骗取套取社保基金问题。
三是持续优化社保服务。深入推进“退休预服务”和高效办成退休“一件事”。以“人人尽责 人人享有”为主题在全国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发布《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事项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 总则》2项国家标准。上线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掌上办”服务。截至9月底,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9亿人,其中领用电子社保卡11.2亿人。
下一步安排:
一是健全完善社保体系。持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积极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扎实推进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
二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管。稳步推进基金投资运营,促进保值增值。
三、人才人事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人才发展机制。制定印发工程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持续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改革试点。今年以来,会同有关部门发布船舶岸基管理工程技术人员等11个新职业、社区工作者等23个新工种,调整变更农产品经纪人等6个职业(工种)信息,颁布56个国家职业标准,向社会公示123个职业标准。
二是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档)、博士后国(境)外交流等重点项目。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各地开展124期专家人才服务基层活动。开展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新设站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协同有关部门分行业领域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前三季度开展补贴性培训超800万人次。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推动加强医疗护理、医疗救护、托育服务等重点领域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召开“技能照亮前程”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场推进会,部署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全面推行产教评、订单式、项目制等培训模式。截至9月底,各地培育建设379个产教评技能生态链,涉及企业3190家,带动培训28万人次。
四是成功举办第48届世界技能大赛。大赛期间,同步举办世界技能大会和世界技能博览会。共有68个国家和地区的1385名选手在64个项目开展竞技,4天时间超65.7万人次现场参观。超过4000名嘉宾参加世界技能大会,其中包括来自40个国家和地区、4个国际组织的57名部长级官员。大会形成“三个一”务实合作成果,即通过上海宣言、签署世界技能创新中心合作意向书、启动全球校企合作网络。中国代表团共获得41金、11银、4铜、6个优胜奖,连续五届位列金牌榜和团体总分世界第一,创造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以来的历史最好成绩。我国选手何晓嫚荣获本届世赛唯一的阿尔伯特·维达大奖。
五是成功举办第八届亚太经合组织(APEC)人力资源开发部长会及相关配套会议。部长会通过《第八届APEC人力资源开发部长会联合声明(南京声明)》,一致同意携手塑造现代化人力资源,助力亚太共同体建设,为APEC人力资源开发领域未来合作提供了行动指引,为今年11月在深圳举行的APEC第三十三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贡献重要成果。
下一步安排:
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中华技能大奖表彰工作。加大博士后青年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试点开展工程博士后培养工作,筹备第四届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专家人才服务基层等项目。
二是深入推动“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文件,引导各地普遍开展人工智能领域技术技能培训。出台技工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有关文件和“十五五”期间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相关政策。做好新一轮新职业信息征集工作。
三是推进第48届世赛成果转化和宣传工作,持续放大世赛溢出效应。做好筹备第四届全国技能大赛、举办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推动“一带一路”技能筑梦行动等专项工作。
四、劳动关系和工资收入分配
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适应新就业形态特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保障内容,规范劳动规则与算法,压实不同用工情况下企业应当承担的责任,畅通劳动纠纷解决渠道,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和有关法律责任。
二是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促进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劳动者共赢发展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开展2026年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公示一批侵害劳动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指导有关地方开展调解仲裁国家标准制订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扩大“人工智能+调解仲裁”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是加大治理欠薪力度。紧盯政府国企项目欠薪案件,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治欠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充分发挥全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推动重点项目严格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及时预警欠薪风险。
下一步安排:
一是完善和落实相关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制度。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指导地方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二是加强调解仲裁基础工作。推进新版全国“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使用工作,继续指导地方开展调解仲裁国家标准制订工作。
三是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开展治理欠薪冬季行动,聚焦重点领域、源头治理,推进治欠攻坚。强化人力资源市场、新业态权益保障等方面问题排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02
人社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2026年10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相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
一、对《人事部关于改进国务院各部门从北京外调(迁)入有关人员审批办法的暂行规定》(人调发〔1994〕3号)予以废止。
二、经商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同意,对《关于〈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人事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号)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03
北京:上线“社保地图”,打造就近可办、智能导航的社保服务新模式。
北京市人社局在“京通” APP 上线 “社保地图”,整合全市区级经办大厅、街镇政务中心、社银合作网点共 400 余家服务点位,配套智能推荐、一键导航、一键致电、智能问答四项功能。系统可根据办事人位置与业务类型自动匹配适配网点,不用群众自行筛选点位,实现社保业务线上能咨询、线下就近办,构建 “智能办、对话办” 的便民服务新格局,有效解决群众找不到办事网点、跑错窗口的问题。
04
吉林:公开征求《关于2026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我厅牵头起草了《关于2026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1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22日-2026年11月11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并传真:0431-88690651
联系邮箱:171311837@qq.com
附件:关于2026年度调整和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吉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和确定范围、时间及保障渠道
(一)2025年12月31日以前发生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的人员。
(二)享受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工伤人员。
(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和确定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
(四)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和确定所需资金由原渠道继续支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执行本通知的调整标准。
二、调整和确定标准
(一)伤残津贴调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87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83元,三级伤残每月增加79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75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71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64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配偶每月增加5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5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
(三)生活护理费调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月增加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6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月增加48元。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32.5元/人/日。
(五)按月领取伤残补助金确定。一级伤残每月287元,二级伤残每月269元,三级伤残每月257元,四级伤残每月246元,五级伤残每月187元,六级伤残每月176元,七级伤残每月129元,八级伤残每月118元,九级伤残每月105元,十级伤残每月94元。
三、有关要求
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水平,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关心和关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正确引导舆论,确保政策平稳落实落地。各级人社部门、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符合待遇调整条件人员的基础信息核准等相关工作,确保尽快将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发放到位。
05
山东: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通知》。
为认真实施《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婚育假期规定全面落实,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落实婚育假期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保障职工休假权益
(一)严格执行婚育假期规定
各级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法定假期标准,原则上不得压缩假期时间。按照《条例》规定,职工婚假15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3日;女职工产假158日,配偶陪产假不少于15日;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受育儿假累计不少于10日;60周岁以上老人患病住院的,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7日的护理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婚假、陪产假、育儿假和护理假假期。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鲁卫人口家庭字〔2025〕3号)执行。
(二)严格落实休假待遇保障
《条例》规定,婚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和增加的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不得变相降低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得将职工休假与年度考核挂钩,影响职工评优评先、职称晋升、提拔使用。
(三)简化休假审批流程
用人单位仅可要求提供与所请假种直接相关的必要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提供与休假事由无关的材料:婚假凭《结婚证》等证明婚姻关系,产假、陪产假凭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育儿假凭《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明生育或子女情况的材料,护理假凭职工父母患病住院等证明,无需额外提供冗余证明。用人单位不得增设附加审批条件,应“即申即批”,不得无故压件、拖延审批,不得暗示职工自愿放弃休假、诱导职工缩短休假时长等。
(四)推行人性化弹性休假方式
用人单位应本着有利于平衡职工工作和家庭关系的原则,依法协商确定更具人性化的弹性休假方式,职工休假前统筹完成工作交接。鼓励用人单位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通过与职工协商,探索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灵活工作方式,为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及低龄婴幼儿父母提供工作便利。不得因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育儿被无故调岗、边缘化安排工作,保障职工职业发展不受婚育行为影响。
二、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加强行业系统监管
(一)全面落实依法履职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将实施《条例》,特别是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纳入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明确具体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指导、督促本级机关、直属单位、行业系统依法抓好落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二)加强法规政策宣传
积极开展生育友好主题宣传,加强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因地制宜推进婚育假期等生育支持政策规定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园区、进单位,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解读休假标准和维权途径,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三)严肃查处纠正违法行为
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含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不落实婚育休假规定的,其主管部门应按职责依法及时查处,督促整改纠错。
三、严格实施监督执法,深化社会监督维权
(一)强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监督执法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受理、依法仲裁职工关于婚育休假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职工所在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婚育假期以及相关待遇的,职工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各级人民法院要依法审理用人单位不落实婚育假期规定的民事诉讼和相关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诉讼案件,严厉打击侵害权益行为。对发生的典型性、系统性案例,要在适当范围予以通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二)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
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等群团组织要积极维护组织成员婚育休假权益。有条件的可以协同相关部门、法律服务志愿者设立“维权工作站(室)”等公益组织,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法律援助。各级工会组织要指导用人单位将婚育假期纳入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开展集体协商,执行更具人性化、更为灵活的休假安排。
四、加强属地管理,完善长效机制
各市、县(市、区)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探索建立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全面落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制度,不断巩固待遇保障水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对职工投诉集中、矛盾突出的共性问题和重点领域开展集中整治。要把婚育假期规定落实情况作为全国生育友好城市、生育友好单位创建的重要条件,积极总结、宣传、推广在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构建单位自律、部门监管、职工监督、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群众婚育合法权益,持续优化生育友好环境,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
06
重庆:19条举措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重庆市正式印发《重庆市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旨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技术赋能人力资源服务全链条,加快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助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措施》围绕“底座—平台—主体—生态—保障”五个维度提出19条具体举措。
在夯实人力资源服务业智能应用底座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大产业算力资源扶持力度,对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推理、数据标注、数据分析等算力应用,并在相关算力调度平台或与之联通的第三方平台购买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依法依规给予算力补贴,每个单位每年补贴最高100万元。要加快建设行业数据集,对通过国家质量评测、应用成效显著的高质量数据集项目,经市级评选通过的,依法依规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
在建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平台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建设中试服务平台,支持中试基地申报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要加快搭建产业发展平台,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孵化器,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依法依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
在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集群方面,《措施》要求,依托中试基地培育一批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集团,引进一批人工智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强化中试基地配套服务,为人工智能人力资源创新创业团队提供免费基础算力和数据资源、创业辅导等孵化服务。
在培优人力资源服务业生态方面,《措施》提出,对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开源社区、开源组织和开源项目依法依规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在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要素保障方面,《措施》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人工智能赋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投资基金,重点投向早期创新项目和种子期企业。依托中试基地3年培养10000名熟悉人力资源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07
湖北: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扩能提质。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从培育服务企业、推动行业转型、建强集聚平台、深化产业就业协同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更好融入产业发展和就业服务全过程。
《行动方案》明确,到2028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量超过6000家,其中规模以上机构超过1250家,营业收入突破1200亿元;年均服务1000万人次劳动者就业、择业和流动,为超过110万家次用人单位提供专业化服务。围绕这一目标,湖北将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向专业化、数字化、融合化、法治化、国际化发展,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面对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用工需求,《行动方案》提出实施重点企业培育计划,分年度建立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重点企业培育库,对入库企业实行“一企一策”跟踪服务。湖北还将推动重点企业与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接,对纳入上市后备库的企业组建跨部门专班,提供专项跟踪服务。
服务内容也将进一步向高附加值环节延伸。支持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才测评、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技术服务等业态,培育深耕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为用人单位提供覆盖招聘、培养、管理等环节的服务。针对小微企业缺少专门人力资源管理力量的问题,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提供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预防、员工转岗技能提升等事务服务。
把服务嵌进产业链,破解结构性缺工。湖北将支持武汉市、襄阳市围绕光电子信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主导产业,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每年遴选10个左右县区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融合发展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嵌入式、一站式服务。
对于园区企业阶段性缺工、部分岗位技能要求较高等问题,《行动方案》提出,鼓励各地聚焦工业园区、产业小镇,以及季节性农产品加工、劳务品牌等领域,建设区域性、季节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共享中心。共享中心可通过人力资源事务外包、跨企业培训、用工余缺调剂等方式,帮助企业更灵活地组织用工,也为劳动者拓宽岗位选择。
定期编制发布新质生产力人力资源开发目录和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并培育引进20家左右高水平、专业化、行业性猎头机构。相关机构将对接重大科研平台、高校院所和重点企业,开展急需紧缺人才猎聘服务。
岗位信息分散、求职需求难以精准识别,是人岗对接中的常见堵点。湖北将持续优化武汉现代人力资源综合服务平台供需匹配与撮合交易功能,鼓励用人单位在线发布需求,支持服务机构上架招聘、人才寻访、测评、培训等产品。按照计划,全省每年组织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活动不少于50场。
《行动方案》还提出,在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管理的前提下,推动相关公共数据应用,鼓励机构开发招聘匹配、用工预警、行业分析、需求预测等产品;培育求职招聘大模型、虚拟现实培训、智慧人才搜寻、多模态“数字员工”等10个左右创新应用场景。各地每年还将遴选10个人力资源服务创新项目或产品,促进有效做法推广应用。
在服务平台建设上,将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鼓励园区提供法律、金融、知识产权、创投孵化等专业服务。对服务能力突出、产业集聚效应显著的OPC生态社区,按规定分档给予单个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产业园的服务企业数量、匹配成功率和市场主体满意度等,也将被纳入评价指标。
启动“就业伙伴”计划,遴选优质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其参与就业公共服务活动和平台运营,并与高校合作开展实操实训、校园招聘、创业培训等服务。
《行动方案》明确,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内卷式”竞争,依法打击非法职介、虚假招聘、违规收费等行为。通过扩大优质服务供给、打通产业与人才对接通道,让企业更快找到合适的人,让劳动者获得更多适配的就业机会。
08
甘肃:深化创业带动就业改革,激活就业新动能。
近日,甘肃省人社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等13个部门,共同印发《甘肃省深化创业带动就业服务机制改革工作方案》。该方案聚焦创业就业领域突出堵点难点,通过健全创业服务、技能培训、供需对接、就业保障四大机制,精准破解政策协同不足、用工供给失衡、信息匹配不畅、权益保障薄弱等问题,以全方位、全链条创业扶持赋能就业扩容提质。
一是打通政策壁垒,构建全链条创业服务体系。针对以往创业政策分散、服务碎片化等问题,甘肃整合多部门创业扶持政策与服务事项,搭建集“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服务、创业活动”于一体的全链条创业支撑平台。依托“甘快办”政务信息化载体,推行创业相关事项“一站式”集成办理,力争“十五五”末期,全省个人创业“一件事”集成办理量累计突破2万件。推动建立“省级创业导师库”“省级创业项目库”,为创业者提供全程跟踪的“陪跑式”精准服务。聚焦青年创业融资难、渠道窄等痛点,专属推出“交陇青创贷”金融产品。推动“直播带岗”与“直播带创”融合发展,试点建设创业孵化街区(社区),补齐群众“家门口”创业服务短板,确保“十五五”期间实现创业带动就业75万人以上。
二是提升培训质效,补齐重点领域用工供给短板。立足产业发展需求和市场用工导向,明确“十五五”期间,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35万人次以上,服务创业者超25万人次。甘肃聚焦人工智能、康养服务等新兴重点领域,定制开发特色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创新推出“职业技能+创业”“劳务品牌+创业”多元培训模式,推动技能提升与创业就业精准衔接。着力构建“省级示范、市级联动、县级品牌”三级培训格局,常态化开展“订单式”“定向式”技能培训,提供“一对一”重点群体专属帮扶。持续推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打造“理论教学+实操演练+项目实战”一体化培育场景,全方位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核心竞争力。
三是畅通供需渠道,搭建高效就业创业对接平台。聚焦就业创业信息不对称难题,甘肃持续完善岗位信息归集发布机制,依托“如意就业”等官方服务平台,动态更新、精准推送各类岗位资源。积极推广“共享用工”模式,规范零工市场建设运营,灵活调剂人力资源,提升用工匹配效率。根据规划,到“十五五”期末,全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突破230亿元,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得到进一步壮大。在引才聚才方面,严格落实“带编入企”引才政策,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基层就业项目,常态化落地“陇原人才服务卡”保障制度。持续深化“直播带岗+直播带创”常态化服务模式,搭建起创业者与人才、资金、创投资源高效对接的专业化平台,充分激活市场创业就业活力。
四是筑牢保障底线,全方位守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紧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薄弱环节,有序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将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依托线上平台实现业务全流程网办、待遇足额按时发放,为灵活就业群体筑牢安全屏障。同时,健全新业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维权服务网络,常态化推进欠薪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治理机制,动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全方位、多维度维护各类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稳定、规范、安心的就业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