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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今日开始、河南&江西&黑龙江&吉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四川婚假由5日延到20日......

2025-12-02 09:50:37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今日开始。
◆ 河南&江西&黑龙江&吉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 四川: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假由5日延到20日。
◆ 青海:多措并举助力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
◆ 海南: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西安:12月1日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 福建:省内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新政实施。
◆ 山西: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通道开通。
◆ 宁夏: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


01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今日开始。


今日起至12月31日,可确认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符合条件的居民个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填报及确认


更多关于个人所得税操作流程、易错情形等问题,请持续关注【易才集团】公众号,本周三为您解答。


02

河南&江西&黑龙江&吉林: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 河南省


一、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3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3元;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5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1.1元;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


二、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三、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另行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或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行。


◆ 江西省


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公布如下,自2025年12月1日起执行。


一、一类区域22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22.4元/小时


二、二类区域20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20.9元/小时


三、三类区域195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19.5元/小时


上述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赣江新区各区域最低工资标准类别按行政区属地执行。


◆ 黑龙江省


一、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2270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县(市、区)为2010元;第三档: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910元


二、调整后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哈尔滨市区(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大庆市区为21元;第二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齐齐哈尔市区、牡丹江市区及绥芬河市、佳木斯市区及抚远市、鸡西市区、双鸭山市区、七台河市区、鹤岗市区、绥化市区,大兴安岭地区及所辖县(市、区)为18.8元;第三档:伊春市区、黑河市区,全省其他各县(市)为18.2元。


三、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四、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执行,有效期三年,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我省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 吉林省


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吉林市区、白山市区(含浑江区和江源区)、松原市区、延吉市、珲春市、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元/小时;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城市、梅河口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小时。


此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31省市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03

四川: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假由5日延到20日。


据“四川人大”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26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


完善婚假。依法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日,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五日。


延长生育假。符合规定的夫妻,延长女方生育假九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女方,经申请同意还可再延长生育假三十日。


延长男方护理假。将男方护理假由二十日延长至三十日,方便男方照护妻儿,共担责任。


完善婚育假期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享受十个工作日育儿假。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建立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


完善婚育假期落实保障机制。用人单位不落实规定假期的,有关机关责令改正。


04

青海:多措并举助力高校残疾毕业生就业创业。


今年以来,青海省残疾人联合会聚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难题,通过强化政策引领、实施精准赋能实训、搭建多元对接平台、注重精神榜样激励等一系列务实举措,全力打通从校园到职场的“最后一公里”,有效促进残疾大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针对残疾大学生普遍存在的职业迷茫与技能不足问题,省残联创新推出“梦想起航 精准赋能”高校残疾大学生求职能力实训营。课程围绕职业探索、能力提升、求职实战三大模块,设置简历优化、面试模拟等20余项实用内容,并组织学员深入企业参观见习,推动“培训+就业”有效衔接。实训营不仅提升学员的求职技能,更显著增强他们的就业信心,已成功促成多批学员与企业达成就业意向。


着力构建线上线下联动的“立体化”招聘网络。在线下,成功举办残疾大学生毕业季专场招聘会,提供涵盖多个领域的助残岗位,并配套“一站式”就业服务。在线上,依托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网络招聘会,打破地域限制,方便毕业生远程求职。同时,通过对应届及往届残疾毕业生的精准回访,进行岗位匹配与推荐,切实提升就业成功率。


此外,通过组织自强模范与助残先进事迹报告会、举办残疾人毕业生就创业典型直播分享课等活动,用鲜活感人的榜样故事,激励广大残疾学子突破自我、树立信心,弘扬自强不息、奋勇争先的精神风貌,积极主动地融入社会、实现价值。


据悉,2025年,青海省共有320名应届残疾毕业生,“一人一策”调查率达100%,去向落实率为88.03%,就业人数为185人。


05

海南:出台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日前,《海南省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印发,从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十个方面,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推动实现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方案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按编制规模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具体数量要求,推动未达标单位制定专项招录计划,适当放宽体检、年龄等条件。在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行动中,我省将通过税收优惠、奖励补贴等方式激励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国有企业带头参与残疾人招聘,优先采购残疾人企业产品,鼓励平台企业、金融机构等提供支持。


我省将建设盲人就业创业基地,鼓励便民服务网点、闲置国有资产用于支持残疾人创业,提供贷款、佣金减免等扶持,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行动。


此外,我省将开展促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行动,通过出台机构扶持细则,推动县级普遍设立辅助性就业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产品义卖和爱心摊位设置。针对残疾人大学生,将建立帮扶台账,纳入就业困难群体专项行动,组织定向招聘。对农村残疾人开展结对关爱,加强实用技能培训,支持其在农村电商、物流等领域就业,鼓励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带动就业。提高盲人按摩店扶持标准,支持盲人医疗按摩所建设,推动盲人进入社区卫生服务等公益岗位,拓展新领域就业。


06

西安:12月1日起,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降本增效,11月27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征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推出职工医保费阶段性减征政策,预计可为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减负约39.13亿元。


据悉,本次减征政策采取分步实施方式推进,用人单位减征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减征自2026年1月1日起启动,两项政策实施周期均为12个月。政策执行期间,所有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将保持不变,确保减负不降保障,实现企业发展与民生保障的双赢。


具体调整标准明确:用人单位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率由现行7%(不含生育)下调至6%,个人缴费比例仍保持2%不变;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率由现行9%下调至8%。此次降费政策覆盖范围广泛,涵盖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将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注入动力。


07

福建:省内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新政实施。


近日,省医保局印发《关于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自1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统一纳入就医地按病种付费管理。此举标志着我省在推进医保支付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上迈出关键一步,将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省内异地就医体验,同时有力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 打破地域限制 实现“结算同规则”


过去,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虽然可以实现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但在医保支付标准上,往往沿用参保地政策,容易导致地区间政策衔接不畅、医疗机构结算复杂等问题。新政实施后,这一局面将得到根本改变。


根据通知,凡在全省已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本省参保人员跨统筹区(通常指跨地市)住院发生的符合按DRG/DIP付费管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就医地的病种分组方案、权重(分值)、费率(点值)和病种支付标准。


这意味着,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在病种支付标准上将与当地参保患者“一视同仁”,实现“看病同标准、结算同规则”,有效简化结算流程,减少政策差异带来的不便。


◆ 患者待遇不变 基金结算更高效


对于广大参保人员而言,新政实施后,在省内异地就医的医保待遇仍按照参保地的政策规定执行,不受任何影响,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患者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无需为报销奔波。


在基金结算方面,新政设计了清晰的路径。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将在患者出院后的次月,即按照本地DRG/DIP规则发起基金结算,年终再进行清算。对于省本级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清算工作由省或驻地市医保经办机构分别负责,权责明确。


此外,新政还明确将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手工报销费用原则上纳入就医地按病种管理,确保了政策执行的全面性和统一性。


为确保新政顺利实施,通知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表:11月30日前,各统筹区建立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制度政策、经办规程、信息支撑、工作机制等;12月1日起,所有统筹区全面执行省内异地费用按病种付费政策;12月1日前入院但尚未出院的参保人员,仍按既往支付政策执行。


08

山西: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通道开通。


11月20日,省医保局传来消息,省直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和认定服务已经正式开通。即日起,省直参保人员及代办人可通过指定线上渠道,全程办理47种门诊慢特病的申报、进度查询等业务,无需再跑线下窗口。


此次开通的网上申报服务包含两大渠道。参保人员可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进入“服务大厅——我的医保——我要办——门诊慢特病服务——门诊慢特病申报”提交申请;也可登录“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经“个人登录——门诊慢特病服务——门诊慢特病申报”完成操作。两类渠道均支持省直参保人员本人申报,山西省内参保人员也可代为省直参保人员办理。


申报流程已实现全流程规范化。参保人员在线申报时,需准确填写病种信息,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签署《门诊慢特病申报个人承诺书》,同时按要求上传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申报资料电子版,格式支持PDF或图片。定点医疗机构选择遵循“就近便利”原则,太原市居住人员需选择具有省直门诊慢特病服务资格的机构,省内异地及异地长期居住备案人员可选择居住地或备案地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结果查询与待遇享受环节同样便捷高效。参保人员可通过上述两大线上渠道实时查询认定进度及结果,认定通过后可自行打印《门诊慢特病待遇凭证》,并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部门领取《门诊慢特病诊疗手册》,完成凭证粘贴后即可享受相应待遇。待遇生效时间按病种分类执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等20种病种自认定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余病种自认定通过后次月1日起生效,认定前发生的门诊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此次线上服务覆盖的47种门诊慢特病,涵盖恶性肿瘤门诊治疗、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阿尔茨海默病等常见及重大病种,每种病种的申报资料要求已明确列明(详见省医保局官方网站),参保人员可对照准备相关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


医保部门提醒,申报人员需根据病情准确选择病种,如实填报信息并上传真实材料。若因病种选择不符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延迟,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一旦发现虚假申报,将立即停止相关待遇,并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严肃处理。


09

宁夏: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伤认定工作程序,提升工伤认定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们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确定银川市为全区工伤认定工作规范化试点地区,并负责提出《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实施过程中对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的改造需求,配合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实施全区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业务培训等事宜。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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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政府、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吉林省人民政府、青海日报、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综合四川人大、海南日报、西安日报、福州晚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