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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上调、北京增加低保金额、27条举措助企纾困......

2022-06-16 00:00:19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 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
◆ 国务院常务会部署稳经济6方面33项措施。
◆ 27条举措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 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 这些证书不能作为从业上岗资格证!
◆ 北京:7月起执行低保新标准!哪些人可以申请?
◆ 上海:对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四险政策。


01

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住房公积金。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


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02

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4%。


人社部、财政部近日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


03

国务院常务会部署稳经济6方面33项措施。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部署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努力推动经济回归正常轨道、确保运行在合理区间。会议决定,实施6方面33项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财政及相关政策。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在更多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增加退税1400多亿元,全年退减税总量2.64万亿元。将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并扩围至其他特困行业,预计今年缓缴3200亿元。将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助扩大至所有困难参保企业。对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加大扩岗补助等支持。各地要加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水电气费、房租等支持。今年专项债8月底前基本使用到位,支持范围扩大到新型基础设施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业务新增1万亿元以上。


二是金融政策。将今年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额度和支持比例增加一倍。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货车车贷、暂时遇困个人房贷消费贷,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汽车央企发放的900亿元商用货车贷款,要银企联动延期半年还本付息。将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推进平台企业合法合规境内外上市。


三是稳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复工达产政策,完善对“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货运通畅,取消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通行限制,一律取消不合理限高等规定和收费。客货运司机等在异地核酸检测,同等享受免费政策。增加1500亿元民航应急贷款,支持航空业发行2000亿元债券。有序增加国内国际客运航班,制定便利外企人员往来措施。


四是促消费和有效投资。放宽汽车限购,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600亿元。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审批,新开工一批水利特别是大型引水灌溉、交通、老旧小区改造、地下综合管廊等项目,引导银行提供规模性长期贷款。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改造。支持发行3000亿元铁路建设债券。加大以工代赈力度。


五是保能源安全。落实地方煤炭产量责任,调整煤矿核增产能政策,加快办理保供煤矿手续。再开工一批水电煤电等能源项目。


六是保障基本民生。做好失业保障、低保和困难群众救助等工作。视情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04

27条举措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印发《关于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主要围绕支付账款、减免房租、降低成本、优化供给、融通资金、融通创新、协同发展等7方面提出27条举措,推动中央企业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通知明确提出4方面举措解中小企业“燃眉之急”,其中包括中央企业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恶意拖欠账款,对中小企业账款坚持“应付尽付、应付快付”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要力争在上半年完成主体工作,补充减免3个月租金要在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出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后2个月内完成;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允许其在6个月内补缴欠费


中央汽车企业所属金融子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2022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商用货车消费贷款给予6个月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等。


05

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支持金融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通知》,提出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2022年,将上述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合作范围。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助力援企稳岗。


06

这些证书不能作为从业上岗资格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声明,“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宣传和颁发的所谓“特种设备管理工程师”“锅炉运行工程师”“锅炉工程师”“设备点检师”等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不能替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资格证书、设备监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不能作为相关法律规定从业上岗的资格证书。


07

北京:7月起执行低保新标准!哪些人可以申请?


近日,北京发布《关于2022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市低保标准拟从家庭月人均1245元调整为1320元,调整后的标准将于2022年7月起正式实施。


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呢?


1. 持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可以申请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 持有外地户籍的居民与本市居民结婚后并在本市定居半年以上,且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符合《北京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也可纳入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人员,直接纳入城乡低保范围:


  • 低收入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下简称重度残疾人);


  • 符合本市城乡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扶养或抚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


08

上海:对5个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四险政策。


5月24日,为帮助特困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相关企业纾解困难稳定岗位,在前期已经出台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沪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


《通知》明确,本市要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对餐饮、零售、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先行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政策,并将缓缴险种从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通知》规定,五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申请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申请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相关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通知》规定,企业可以在缓缴期内根据自身经营状况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并通过“一网通办”等平台线上办理。经办机构以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直接按照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进行审核。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需要的,实行告知承诺,即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知》强调,企业在缓缴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期限内,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关待遇,也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通知》还明确,在缓缴期限内,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应先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新华社、国家税务总局、北京本地宝、中国质量新闻网、国资小新、中国建设报微信、财政部、上海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