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9月即将面临这8大新变化,事关孩子、票子和房子!
2021-09-01 00:00:00
01
开学季,这些防疫措施要落实
各级各类学校没有满足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开学;
校园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开学;
没有制定详细、可行的应急预案,不能开学。
02
学生成绩和排名不得公开
03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校不得举办民办校
04
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最高可达1亿元
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二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05
禁止地方强制流转、违法收回宅基地
06
旅客非自愿退改机票不得收取退改费
07
夫妻过户、子女继承房产可免征契税
08
湖北、宁夏、甘肃三地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9月1日起实施。
自7月以来,全国多地密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湖北、宁夏、甘肃三地上调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于9月1日起实施。
湖北全省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四档,依次为2010元、1800元、1650元、152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19.5元、18元、16.5元、15元。
宁夏一类区由每人每月1660元提高到1950元,二类区由每人每月1560元提高到1840元,三类区由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1750元。分别提升290元、280元以及270元。
甘肃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一类地区:18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9元);二类地区:17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8.4元);三类地区:172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9元);四类地区:167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17.4元)。
上述所谓第一档、第二档,或“一类地区”“二类地区”,是各省区市内将省内的地市、县分为的几档。“第一档”或“一类地区” 往往是经济较为发达、物价水平较高的地区,因此,各省区市的第一档最低工资也是各档中最高的一档。
此外,今年除上述三地以外,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天津、陕西、新疆、黑龙江、西藏、江西、江苏、浙江这12个省区市也已上涨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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