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公积金新处罚标准、预算法实施,这些重要政策不能错过!
2020-09-30 00:00:00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即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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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10月9日起实施。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单位未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按逾期时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等的罚款,该基准自今年10月9日起实施。
上海市:最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正式施行。
自2020年10月1日,最新修订的《上海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扩大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范围,奖励金额方面,《办法》根据举报证据与违法事实查证结果,设立三个奖励等级。
同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金额、奖励等级、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计算奖励金额,并提高奖励标准和最高奖励上限。各级奖励标准分别不低于2000元、1000元、200元。最高奖励上限由不超过3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50万元。
苏州市:男职工可以申请育婴假。
《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男职工可以申请育婴假。
《条例》明确,女方产假期满,家庭照护一周岁以内婴儿确有困难的,经男方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男方可以享受育婴假。育婴假时长、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男方和其用人单位约定。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