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据测算,新规执行后,月收入2万元以下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那么,减税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以下这张计算表送给大家。
适用于2018年第四季度(扣除险金等项目):
▲月薪:5000元
▲月薪:10000元
▲月薪:15000元
▲月薪:20000元
注: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险金等项目后的月收入额-基本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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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缴纳个税必须按照5000元免征额度来算,但是依然有些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来算,针对此事,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正式发出通知!
消息一公布
就上了微博热搜
???
国税总局发通知
不按5000元起征点可投诉
???
随着新个税政策的实施,在刚刚过去的10月,不少上班族都表示,到手的工资变多了。但是近期,也有纳税人反映,部分扣缴单位在10月份发放工资薪金时没有按照5000元/月费用减除标准扣除计税。
对此,11月2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表示:10月薪资未按5000元扣税的可申请退还。
如果你上个月发放的工资是按照3500元的起征点来算的,那么你就可以申请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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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10月发的是哪个月工资
必须按照起征点5000元缴税!
一般公司的工资可能不是当月发放,比如10月发放的是9月的工资,而有些公司认为10月发放的是9月的工资,所以还按照3500元起征点来算。但是国家税务总局的上述通知说明这是错的!
工资发放扣税是按实际的发放时间的,在十月发放就按5000起征,不管发的是几月份的工资。
在此之前,税务部门就做出相应的回应!
2
月收入2万元以下个人所得税计算表
2018年10月1日起,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执行新的税率表。据测算,新规执行后,月收入2万元以下纳税人税负可降低50%以上。那么,减税额是如何计算出来的呢?以下这张计算表送给大家。
适用于2018年第四季度(扣除险金等项目):
▲月薪:5000元
▲月薪:10000元
▲月薪:15000元
▲月薪:20000元
注: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险金等项目后的月收入额-基本减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