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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跨省就医费用结算流程详解&12个高频问题解答

2023-06-19 00:00:00

2022年以来

在全面实现住院费用

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

所有统筹地区实现了普通门诊费用

跨省直接结算和异地就医备案跨省通办


异地就医怎么备案

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方法


简单地说就是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02

可以申请异地就医备案的人群


既往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只有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4种人员,此次《通知》根据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行为发生的原因将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分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并进一步细分为6种人员。


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03

补办异地就医备案


参保人员如果忘记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在入院时也可以进行备案,备案开始时间需要提前至入院时间之前,发生费用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如果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行为已经结束,并办理出院,自行结算医疗费用。回到参保地后,可以按照参保地规定补办备案手续,并将保存好的医疗凭证等各种单据,提交参保地医保部门进行手工报销。


04

部分地区异地就医备案规定

一、京津冀


北京市医保局、天津市医保局、河北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各统筹区参保人员在三地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无需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通知明确,自4月1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统筹区参保人员,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需要注意的是,津冀参保人在北京就医不能享受北京的医保待遇,在北京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按照“北京的医保目录、参保地报销政策”执行。全额结算费用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发生费用的报销待遇不变,执行北京市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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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州


2023年广州市落实国家新版异地就医结算规程,异地就医结算有了七大变化。


异地就医人员范围扩大,新增了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因工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异地生育就医人员等人员纳入保障范畴。


异地就医待遇双向享受,为满足异地就医人员因探亲等原因回参保地就医的实际需求,异地就医人员无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


备案有效期长短结合更加灵活,新政实施后,备案有效期统一为长期。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允许补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就医备案,新政实施后,对于来不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在出院结算前补办本次入院之日起的备案登记手续,也可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明确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已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水平一致;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职工医保参保人按降低10个百分点的比例进行支付。


新增未办理备案急诊抢救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因急诊抢救就医的,经当地的医疗机构认定为急诊抢救,就视同已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相关待遇标准直接结算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新增无第三方责任意外伤害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且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异地就医人员,填写《外伤无第三方责任承诺书》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05

异地就医备案热点问题


Q1:如何核实备案是否成功?


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线上办理的异地备案,可在“异地备案”界面,点击右下方“备案记录”,选择“自助开通”,查看异地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


Q2:办理备案时,需要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院吗?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就医不需要选定点医院。


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Q3: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参保人员在本人选定的异地已开通门诊特殊病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院发生的门诊特殊病相关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具体开通情况可以咨询就医地的医保部门。


Q4:如何查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信息?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异地备案”页面,查询服务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直接结算费用”。


Q5: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有“有效期限”?


有。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Q6: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用备案材料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或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后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在参保地就医可以继续享受医保结算服务,且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具体报销水平可以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Q7:在外地因急诊抢救就医,未能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


参保人员异地急诊抢救就医时,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具体报销水平以参保地医保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Q8:参保人如何取消异地就医备案?


【线上办理】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等办理的备案,可在上述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通过各地地方医保APP、小程序等办理的参保人,也可通过原办理渠道自助办理取消备案。


【线下办理】参保人员如需取消异地备案,可由本人或委托人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办理。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要的材料可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Q9:哪些人员可以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目前,所有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论是长期异地居住的随迁老人、出省打工的农民工、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还是有临时外出就医需要的人员,均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Q10: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包括哪些?


基本医保门诊待遇支付包括普通门诊保障和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以下简称门诊慢特病)保障。目前,所有统筹地区都开通了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和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服务,每个县都有一家以上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也在进一步扩大。


Q11: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时,提示“已有备案信息,无需再次备案”。可是参保人员从来没有做过线上备案,很久以前可能亲戚朋友帮助办理过。那么,在哪里能够查询到有效的备案信息呢?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点击在线办理“异地备案”进入异地备案专区,或者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再点击页面下方【备案记录】按钮,进入异地就医备案记录页面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状态。


页面上方有三个选项,前两个选项“快速备案”“自助开通”是在国家统一的备案渠道(包括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备案的查询选项,可以查询历次线上备案进度和结果,第三个选项“地方平台”是在地方医保部门自行开发的线上备案渠道或者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场办理的查询选项,可以选择查询有效的备案状态,包括备案地和备案有效期。


Q12:参保人如何了解自己异地就医是否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参保人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需要先按照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参保人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异地备案”服务专区,或者登录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跨省异地就医”服务,点击查询服务下的“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门慢特资格”,查询自己的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信息,以及按照参保地要求选择的门诊慢特病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来源:国家医保局、北京日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