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社保入税?签署劳动合同需足额纳税
目前,北京人社局、医保局、税务局三大部门联合发文,公布了今年社保缴费工资申报的详细说明,北京地区社保入税落实了,以后签了劳动合同不缴社保,或者少缴都是偷税漏税的!
通知规定:人社部门会将社保相关数据传递给税务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届时,企业个税、社保申报数据将实现比对,以后不缴社保,或者少缴的企业一个都跑不掉。
所以,2019年,别再打社保的主意了,尽快合规化。否则企业将面临补税、罚款、滞纳金,还会进入社保黑名单,得不偿失。
这些行为均会将被纳入社保黑名单,企业、个人将受到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惩戒。
一旦成了失信企业,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并在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优惠政策支持,政府采购,政府项目合作,融资授信,保险购买,企业认证,评选表彰,土地供应,招标投标,乃至重组上市等方方面面受到限制或禁止。
毫不夸张的说,进入了社保严重失信惩戒名单,企业将在经营发展中寸步难行!
其实,从社保的变化,我们可以看出最近几年税务稽查的思路和变化。
金税三期大数据系统上线之后,税务为了提高税务稽查的精准度,税务更专注于使用大数据系统,这个时候如果发现异常的话,无论大小企业都要接受检查!
银行、工商、税务、社保局等相关部门信息将实现互通互融,不久之后,税务全面接管社保征收工作,届时,社保、个税申报数据将实现全面比对,一旦有异常,违规企业将成为重点重点稽查对象。
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下称方案),合并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入税务机关。
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这就是众所周知的“社保入税”政策。
方案实施前,税务机关仅起到“代征”的作用,但方案实施后,税务机关将改变“代征”的角色,成为直接的征管主体。
大家知道,目前不缴、少缴社保已经成为好多企业特的“潜规则”,因此社保入税,对于一直合规据实申报社保的企业并没有大的影响,但是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私企来讲,确实将会大大加大人工成本!
不可取方式一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一些收入不入账的私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不可取方式二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通过公司账面发放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让职工到处找费用票、甚至明示或者帮着员工统一买票来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不可取方式三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劳务费,也就是通过公司账面发放工资薪金3000元,另外的5000元通过员工去税局虚开劳务费发票顶抵工资,从而少缴个税与社保。
不可取方式四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筹划为工资3000元,另外5000元属于不交社保的职工生活困难补助。
不可取方式五
比如公司发放员工的工资为8000元。有的会计人员自以为是的筹划为这些人员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属于临时工,不需要缴纳社保,直接做个临时人员工资发放表支付就可以。
提示:企业聘用这5类人员可免交社保
1、公司重新招聘的已经退休的人员可免交社保;
2、在校的实习生可免交社保;
3、兼职员工也可免交社保;
4、属于劳动派遣的员工也可免交社保;
6、选择去外包企业业务的个体户,企业不需要为这个个体户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