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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变动 | 影响几亿人,两会后看专家支招公积金改革

2020-05-30 00:00:00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否应取消?这一话题的争论自今年2月起持续发酵,并成为今年“两会”期间的热点。


其中,尤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主张保留并改革公积金制度的提案受到较大关注。他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目前还有存在的价值,应继续保留,它的历史使命并未完结。


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 《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到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由此,市场人士解读,中央定调公积金制度的方向是改革,而非取消。


01

公积金存废惹争论


今年2月,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撰文提到,除税收等政策以外,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以为企业降低12%的成本。


一石激起千层浪。此后,社会上关于取消和保留公积金的意见不一而足。今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对于公积金也有多项提案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58同城CEO姚劲波建议,适当下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全国人大代表,上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虹建议阶段性放宽公积金可提取的用途范围,在原有的购房、租房用途基础上,将其他家庭重大开支纳入可提取范围。


02

改革应实现“强制”向“自愿”转换


现行公积金制度存在诸多弊端,中央近期也释放改革信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这是中央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最有权威也是最新的定调。


住房公积金制度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改革的正确方向就是建立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核心是实现“强制”向“自愿”的制度转换。


徐玖平进一步解释说,应当通过创新住房公积金融资方式、构建金融化融资机制,让绝大多数缴存人的个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以成为可支配收入并被投入到社会消费之中,这对当前应对疫情及经济下行压力,拉动社会消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特殊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建议1:制定“强制”与“自愿”并行的过渡政策


“公积金由‘强制’向‘自愿’过渡,我认为是最终的方向,但为保证制度平稳运行,同时减少改革震荡,需要社会不同利益群体有一个逐步接受与消化的过程。”因此,徐玖平建议先行制定过渡期政策,实行“强制”与“自愿”的“双轨运行”。


具体如何执行,他表示,因为流动性平衡的需要,可以考虑暂时保留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强制缴存义务,另一方面尽快终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企业和职工强制缴存义务。


“这样,企业可以在不增加负担的情况下,将原来配缴的公积金作为工资向职工发放,而且因为免除职工强制缴存的义务,可以更进一步增加企业职工的可支配现金收入。” 徐玖平说。



建议2:为自愿缴存提供利率补贴,开展改革试点


徐玖平同时指出,要实行强制和自愿的双轨运行,需要建立公积金自愿缴存政策体系,以满足新市民等住房消费需求群体低息贷款的需要。为此,他建议,明确创建公积金自愿缴存政策体系的政策要素。


“首先中央财政对自愿缴存提供利率补贴,激发新市民等住房需求群体参与长期住房储蓄的动力。当然,适应自愿缴存群体的收入不稳定的特征,可实行灵活缴存。”徐玖平表示,这样可以弥补大量需求群体被实际上排除在制度保障之外的公平性缺陷问题 。


在现行公积金制度下,公积金流动性是按较大的存贷比与较低的额度上限在管理和实现平衡,这导致权利义务不匹配,且不利于多缴长存。在房价较高的城市,公积金贷款还被视作“鸡肋”。


因此,他也建议,可以按缴存人每笔缴存资金的存储时间和对应的存贷比,分段综合核定可贷额度,从而形成一种新的配贷机制,根据市场房价水平变动及公积金流动性状况,可动态调整存贷比及低息贷款的额度上限。


此外,他表示可以通过自愿缴存公积金运营产生的增值收益,形成自愿缴存公积金与外部资金融通的新的流动性平衡机制,保证自愿缴存政策体系的可持续运行。


公积金制度改革,不仅涉及一系列复杂矛盾和政策、技术问题,需要进行周密的制度设计与智慧的试点探索,还涉及到几亿人的钱袋子,但不论如何,我们都期望它能越改越好!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时报、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