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的钱袋子!
2021-07-02 00:00:33
1、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内容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
3、国家税务总局:我国首部资源税法即将实施,明确将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4、北京市:调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5、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了《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
6、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将于9月1日起施行。
7、如何将有限的福利费用,花在员工最关注的地方,易才有高招。
(1)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内容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日前,医保局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全民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问题,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如下意见:(一)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二)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三)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四)加强监督管理。(五)完善适合门诊就医特点的付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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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应当支付逾期利息。拖欠款项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3)国家税务总局:我国首部资源税法即将实施,明确将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作为我国首部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资源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
和现行的资源税相比,资源税法调整了具体税率确定的权限。资源税法继续采用固定税率和幅度税率两类税率,对实行幅度税率的资源,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明确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此外,资源税法明确将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4)北京市:调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