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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3.3亿人,医保大改革!

2021-07-02 00:00:34

医保 又要大改革? 事关3.3亿人的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改革大幕将启。

近日,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内容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医保或许要有不少的变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化,那个人的利益是不是会收到影响? 《指导意见》里面有哪些主要内容呢?







政 策 图 解



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


建立完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保障机制,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增强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针对门诊医疗服务特点,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支付政策的衔接。

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各地可探索逐步扩大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 随着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逐步健全,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科学合理确定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和计入水平: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原则上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按所在地区改革当时基本养老金2%左右测算,今后年度不再调整。


个人账户具体划入比例或标准,由省级医保部门按照以上原则,指导统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统筹研究确定。



调整统账结构后减少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主要用于支撑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提高门诊待遇。


改革后参保人个人账户现有的钱不变,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更加优化,保障能力更强;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水平提高;当期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减少,用来加强门诊保障;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拓宽。


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