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个行业缓缴社保费、北京出台45项措施、上海重振经济方案、深圳可领这项补贴......
2022-06-16 00:00:14
一周新政速递
01
这22个困难行业,社保费可以缓缓再缴!
人社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在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基础上,再增加汽车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17个其他特困行业。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通知》还明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年底。
02
6方面33项!国务院公布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近日,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围绕扎实稳住经济推出六个方面33项具体政策措施。具体包括:
一、财政政策(7项)。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
二、货币金融政策(5项)。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稳投资促消费等政策(6项)。加快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项目,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稳定增加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
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5项)。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在确保安全清洁高效利用的前提下有序释放煤炭优质产能,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提高煤炭储备能力和水平,加强原油等能源资源储备能力。
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7项)。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加大对民航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
六、保基本民生政策(3项)。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
03
五大要点,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力度,兜牢基本民生底线。会议指出,当前部分群众就业和收入受到影响,基本生活面临困难。要有针对性加大政策帮扶,把基本民生底线兜住兜牢。
一要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提高标准增发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7月底前要发放到位,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二要加大低保等救助力度。加强动态监测,重点摸排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易返贫致贫和低保边缘人口等,对困难人员及时救助或纳入低保。各地可因地制宜,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增发生活补贴。
三要保持医保报销比例和药品品种稳定,发挥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综合保障作用,对符合条件临时遇困无法缴纳基本医保费的给予临时参保资助。
四要推进更多民生保障经办服务跨省通办、便捷办理。
五要加强民生保障资金监管,严肃查处截留侵占、虚报冒领等行为。
04
一张图看明白: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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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北京:统筹疫情防控、稳定经济增长,北京发布45项措施。
6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总共包括45项措施,其中部分内容如下:
持续加力助企纾困和营商环境优化
严格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应退尽退”。
按照国家社会保险费缓缴政策及扩围要求,对特困行业企业、科技创新型困难中小微企业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缓缴社会保险费,明确困难企业申请条件,扩大享受范围,以自愿申请、书面承诺等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等用人单位,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
2022年对承租京内各类国有房屋的在京注册或在京纳税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房屋租金,其中对承租朝阳、海淀、丰台、房山、通州、大兴等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国有房屋的,减免6个月房屋租金。
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缓缴期限至2022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将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2022年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0个百分点以上。线上线下相结合提高首贷补贴办理便利度和覆盖面。落实商业汇票承兑期限由1年缩短至6个月政策,加大再贴现力度。
疫情期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在线承诺后有效期自动顺延。食品生产许可证(非特殊食品)到期的,有效期顺延6个月。封管控区内无法及时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特殊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顺延至封管控解除后30日。因疫情影响导致的行政处罚、延期还贷等失信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和征信记录,为受到行政处罚并被公示的企业开通“信用豁免申请”便捷服务。
开展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专项行动,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确有支付困难的2022年6月30日前明确还款计划,严禁政府投资项目新增拖欠。
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力争2022年开工300个、完工10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试点项目累计达40个。
年内分两批向社会公开推介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项目,2022年6月底前完成首批项目推介、总投资1000亿元以上。
上半年完成第二批商品住宅用地集中供应,下半年再完成两批供地,加大保障性住房项目促开工、促建设力度。
加快恢复大宗消费和新型消费
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坚持“房住不炒”,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满足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推动餐饮企业恢复发展,联合外卖平台企业发放餐饮消费券,对平台企业2022年6月减免的暂停堂食餐饮商户相关费用予以补贴。对纳入全市生活服务业发展项目和支持范围的餐饮企业,最高给予审定实际投资额50%的资金支持。
多措并举拓宽就业渠道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给予每人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底。
年内新增5万名就业农村劳动力参加城镇职工保险。
扩充社区工作力量,临时招用住宿餐饮、文体娱乐、旅游会展、教育培训及零售等停工行业从业人员,兼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并给予适当补贴。
合理上调2022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保障粮食、能源安全,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根据市场形势启动粮食收购,确保粮食、大豆、蔬菜播种面积分别达到100万亩、4.2万亩和75万亩以上。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或具体措施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06
上海:发布重振经济方案,涉及8个方面,50条措施。
为统筹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上海市政府29日发布《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包括8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根据行动方案,上海将于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度,同时出台系列政策稳外资、促消费、扩投资。
在2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常务副市长吴清介绍,针对复工复产卡点堵点,上海将动态修订复工复产复市疫情防控指引,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不合理限制(6月1日起取消企业复工复产审批制度)。同时,出台扩大企业防疫和消杀补贴范围、建立长三角产业链供应链互保机制、畅通国内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等政策措施,支持各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复市,稳步提高企业达产率。
市场主体是经济发展的基础。给市场主体减负,除减免房租外,上海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非居民用户给予3个月应缴水费、电费、天然气费10%的财政补贴,免收3个月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等。
稳外资方面,上海将建立重点外资企业复工复产专员服务机制,启用重大外资项目线上服务系统,提前启动2022年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支持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地区总部和外资研发中心,着力稳定外资企业预期和信心。
促消费方面,上海将以大宗消费为抓手,年内新增非营业性客车牌照额度4万个,按照国家政策要求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购置税,对置换纯电动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和电商平台发放消费优惠券,支持文创、旅游、体育产业发展,大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
扩投资方面,上海将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年内完成中心城区成片旧区改造,全面提速零星旧区改造,年内新启动8个以上城中村改造项目。支持扩大企业债券申报和发行规模,将新型基础设施等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此外,上海还将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购房等条件,吸引和留住各类人才。通过发放一次性补贴、爱心礼包等形式,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07
深圳: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深圳人社局发布通知,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发放标准
1. 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990元/月。
2. 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297元/月。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即最多可申领5940元。
(二)申领条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1. 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 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三)申领渠道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进行申请:“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众号;深圳社保个人服务网页。
(四)发放时间
失业补助金从申请成功的次月起按月发放,社保经办机构每月25号前发放到账。失业补助金是近年来国家应对疫情新增的阶段性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申领一次。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新华社、国家税务总局、新华网、中国青年报、 深圳本地宝、财政部、央视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