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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还企业存量留抵税额、上调失业保险金、北京地铁封站汇总、江苏企业可领这项补贴......

2022-05-27 00:00:08

一周新政速递


周一,大家又进入了紧张繁忙的工作中,为了帮助大家迅速进入状态,小编为大家准备好了一周新政速递,请随着小编一起往下看吧:

◆ 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 失业保险保障再延续实施一年,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 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 北京:封闭地铁站汇总;有更新,目前新进京政策汇总!
◆ 重庆: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养老保险费。
◆ 江苏:企业在女职工生育期间缴纳社保的,可获得补贴。
◆ 广州: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01

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6月30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进一步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积极落实存量留抵退税在2022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的退税政策。


02

失业保险保障再延续实施一年,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5月12日,据报道,我国将失业保险保障阶段性扩围政策再延续实施一年,并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对参保满一年且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大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对参保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一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


03

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近日,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携手行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2022-2025年)的通知》,明确将通过部门联动、上下推动、市场带动,促进大中小企业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全面融通,着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


人社部门需要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大中小企业人才链。


(一)加强人才培养引进


组织实施制造业技能强基工程,健全制造业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制度,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艺精湛的制造业技能人才队伍。


(二)推动人才共享共用


推动大企业自建或联合社会力量建立人才学院、网络学习平台、公共实训基地等,打造专业化开放共享培训平台,加强对产业链中小企业人才培养。


(三)提升人才队伍融通创新能力


引导大企业开展人才交流、培训活动,加强大中小企业人才理念、技术、管理等方面交流。


04

北京:封闭地铁站汇总;有更新,目前新进京政策汇总!


据疫情防控需要北京部分地铁车站采取封闭措施、部分地铁车站采取查验健康码措施,为方便乘客查看,现将涉及封闭及查验健康码的相关车站详情汇总如图:



图片来自北京地铁微博


目前新进京政策汇总:


  • 进返京人员须持登机登车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


  • 自5月5日起,通勤人员首次进出京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此后进出京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非绿码人员严禁进出京,统一执行社区防控有关规定。


  • 自5月19日起,京津两地通勤人员每次进出京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 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


  • 1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非必须不进(返)京。


05

重庆:特困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缓缴养老保险费。


(一)特困行业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


1. 办理流程


本着方便、快捷、不增加企业事务性负担的原则,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参保单位在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以及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获取市场监管部门共享的企业行业类型信息,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进行标识。相关企业可从 2022 年 5月20日起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使用企业“渝快办”账户登录,根据提示确认缓缴起止时间,也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确认。


参保单位现有信息无法满足认定缓缴资格需要的,可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邮寄申请表的形式进行申请。


2. 缓缴期限


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应在 2022 年6月30日前确认或提出缓缴申请。


②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单位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确认或提出缓缴申请。


(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 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无需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自愿暂缓缴费即可。


2022 年未缴费月度可于 2023 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 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06

江苏:企业在女职工生育期间缴纳社保的,可获得补贴。


根据《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发〔202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有关要求,现就产假期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施方案》印发后(即2022年2月10日后,含2月10日)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的,为其在产假期间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女职工生育二孩产假期间,按照企业为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下同),三孩按照80%给予补贴,补贴月份从生育二孩或三孩第一天所在月份起算,共补贴6个月。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07

广州: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5月19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今年底前继续向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的通知》


(一)申领范围


对2021年1月-2022年12月,失业停保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


1.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945元/月发放, 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1035元/月发放。


2. 在广州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按广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发放。其中,待遇所属期属于2021年12月之前的按283.5元/月发放, 12月之后(含12月)的按310.5元/月发放。

  

(三)申领途径


1. 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统一入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领。


2. 若选择线下办理,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参保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文字来源:中国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新华社、国家税务总局、北京本地宝、财政部、重庆人社局、广州人社局、江苏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