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共享用工指导意见,门诊费用跨省结算,一周新闻速递
2021-07-02 00:00:29
1、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共享用工指导和服务的通知。
2、人社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高职学校可免文化考试。
3、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
4、北京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5、上海市人社局 :以绣花般功夫推进长护险精细化管理,让失能老人从中受益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6、重庆市人社局:川渝两地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就近认”渠道正式开通。
企业之间开展共享用工,进行用工余缺调剂合作,对解决用工余缺矛盾、提升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和稳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加强对共享用工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共享用工有序开展,进一步发挥共享用工对稳就业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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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及时签订合作协议。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开展共享用工的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防范开展共享用工中的矛盾风险。
合作协议中可约定调剂劳动者的数量、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休息、劳动保护条件、劳动报酬标准和支付时间与方式、食宿安排、可以退回劳动者的情形、劳动者发生工伤后的责任划分和补偿办法以及交通等费用结算等。
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更好地支撑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人社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聚焦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质量不高等问题,规划设计了10项任务,27条举措。
行动计划提出,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鼓励中职毕业生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报考高职学校。推动各地将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鼓励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报考高职学校,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通知》中提出在2020年底前,依托“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
我国计划在2021年底初步建成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包含公共服务、跨省异地就医管理等14个业务子系统。《通知》要求,将分类指导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12个试点省区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试点统筹地区、试点医药机构和直接结算范围。
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改革内容包括:
2、完善分类评价标准。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职业道德。
(2)实行体现工程技术人才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