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核酸检测纳入医保!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延期!
2021-02-01 00:00:00
一周新政速递
2021年2月份的第一天,小编如约而至。本月即将迎来我们的传统佳节??春节,今年有许多外地务工人员响应国家“就地过年”号召,为了能够帮助大家过好一个“健康年”,政府颁布了一系列福利政策;此外,小编还为大家带来了其他一周重要新政速递,请继续往下阅读:
◆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返乡防疫“六个不”,明显违反的要通报整改。
◆ 北京核酸检测纳入医保!还有多地宣布下调这项费用。
◆ 其他疫情相关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至2022年4月30日等5条。
◆ 重大部署!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
◆ 北京市:关于2021年2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的通告。
◆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都有新变化,企业需注意。
◆ 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时间表发布。
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返乡防疫“六个不”,明显违反的要通报整改。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2021年1月31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群众就地过年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具体来说,对于北京市以外的省份,要做到“六个不”:
①不得随意禁止外地群众返乡过年;
②不对返乡人员实施集中和居家隔离措施;
③不对低风险地区跨省流动到城市的非重点人群进行核酸检测;
④不对省域内低风险地区返乡的非重点人群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⑤不对省域内返乡人员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⑥不得随意延长居家健康监测的期限。
各地应该及时纠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将密切关注各地政策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政策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予以通报,要求立即整改。
其他相关讯息还有:
全国疫情总体风险可控;
食品检测出核酸阳性不代表具有传染性;
我国新冠病毒疫苗严重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不高于流感疫苗;
对于留校过年学生,学校要做好稳价保供工作;
今年春季学期目前还是全面开学、正常开学、安全开学;
为中高风险地区农民群众代耕代种,确保地不撂荒、不误农时。
北京核酸检测纳入医保!还有多地宣布下调这项费用。
北京市医保局明确,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单样本检测价格调整为80元/次。同步调整混合检测价格,即根据疫情需要,按照市卫健部门技术要求和标准实施混合检测时,5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30元收费;10个样本混合检测,每样本按不高于20元收费。
上述价格为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相关部门将综合考虑检验技术发展进步和相关成本变化等因素,对项目价格进行动态调整。
据悉,此次调整涉及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疾控中心以及相关单位、人员。
自2021年1月28日起执行。
除北京外,此前四川、贵州、陕西等多地也调整了核酸检测费用。
四川省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1月26日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28日起,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核酸检测价格由现行120元/人次下调至80元/人次,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项目价格由现行100元/人次下调至72元/人次。
贵州省
近日,贵州省印发《关于调整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1月26日起,贵州省疾控检测机构、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最高收费标准调整为50元/人次(不包含检测试剂),检测试剂费用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
陕西省
此外,1月27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也发布了《关于调整公立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政策。
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最高限价80元(含检测试剂),下浮不限。
其他疫情相关政策: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延至2022年4月30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近日表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从今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
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春节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交通运输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春节假期,全国收费公路将继续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
具体免费时段从2月11日0时至17日24时;
普通收费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
高、中、低风险地区客运场站客座率分别不超过50%、70%、90%。
近日,交通运输部制定印发《2021年春运期间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指南》明确,强化营运车船留观区设置和客座率要求,10座及以上省际市际客运车辆和客运船舶应设置临时留观区,高、中、低风险地区客座率分别不超过50%、70%、90%;强化客运场站防疫宣传要求,引导乘客错峰出行出游,乘坐各类公共交通工具期间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必须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为防止出现因校外培训造成疫情扩散,规范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教育部提醒:各地务必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疫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必须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规范校外培训行为,不得超标超前培训加重学生负担,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提醒广大学生家长,科学、适度安排孩子寒假学习、生活和锻炼,让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温馨的寒假。
“就地过大年”服务专区上线。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就地过大年”服务专区,支持各部门就地过年福利政策查询,提供各项重点便民应用。
重大部署!中办、国办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 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提出,要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① 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② 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③ 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
④ 稳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常态化退市机制;⑤打造一批物联网产业基地和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城市。
这一次行动方案里提出来了要试行以经常居住地来登记户口制度,除开超大城市之外,要探索实行都市圈和成为群内户口准入年限的同城累积互认制度。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纳入医保定点。
国家医保局公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均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两份文件规定,凡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需要满足运行时间不少于3个月,且具备一定的经营许可资质、提供服务的人员等基本条件。
医保经办机构的评估完成时限不得超过3个月。医保行政部门对定点申请、专业评估、协议订立、协议履行和解除等流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