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才说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中的那些“门道”
2017-11-18 11:04:00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是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盲目进行劳动合同解除会为企业带来巨大风险,甚至导致企业承担高昂的经济损失。因此,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已成为劳动纠纷集中爆发的关键节点。如何化解劳动争议,与员工正确地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将考验HR处理矛盾和纠纷的能力。
11月17日,由易才集团成都分公司主办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实务操作及风险防控》专题培训讲座在成都天府软件园顺利举办,旨在通过本次活动,帮助企业合理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从而减少劳资纠纷发生率,预防用工风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本次活动特邀大成律所专职律师郑玮先生担任嘉宾。郑玮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先后任职于中纪委中国方正出版社、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总部,曾任成都仲裁委员会委员与《成都律师》杂志编委,更先后担任多家国有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单位涉及多个行业不同领域,精通企业内容经营管理事务,对国家和四川地区的劳动人事、民商事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全面了解,在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用工风险及其他风险有着丰富经验。
活动中郑玮律师首先从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区别、协商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他介绍道,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不同。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即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郑玮律师结合自己在诉讼、仲裁以及人力资源法律法规的实践经验,围绕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实务操作技巧,与现场80多位HR及企业负责人展开了深入交流与讨论,解开了企业代表的诸多疑惑,也获得了到场企业客户的一致认可。最后郑律师谈到,企业要远离劳资纠纷就需要防范于未然,在源头上把控风险。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内,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企业规章制度,并进行公示、拍照记录,交由员工阅读签字,或通过召开职工代表会公示或委托工会公示。如果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供规章制度审查和备案服务,可将规章制度交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从而将发生劳动纠纷风险降到最低,构建企业与员工之间和谐的劳动关系。
本次培训讲座,在热烈和积极的讨论中落下帷幕。与会HR及企业负责人收获良多,纷纷表达了对主办方易才集团的由衷感谢。与此同时,易才集团旗下产品与其战略推出的“服务+”理念受到了来宾们的高度关注。未来,易才将坚持秉承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不断深挖企业发展痛点,努力提升服务体验,以卓越的创新能力、国际化视野与一流的的战略和运营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一站式人力资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