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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报名 | 隔离期间工资怎么发?为HR战疫支招,速来!
2022-03-21
来源:易才集团

防疫警报,再次拉响,全国人民严阵以待,共同抗击疫情。小编也为各位HR整理了疫情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文末还可报名【疫情之下劳动法直播课】为企业HR们战疫支招!



#01

疫情防控期间,工资能否推迟发放或只发放部分?

答:如发工资的时间在延迟复工期内,因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推迟发放合理。如果确实因为企业经营困难无法在复工后及时发放的,可以与工会或职代会或员工大会协商推迟发放,但注意不应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02

员工因为交通限制等防控措施无法回到单位复工,工资如何支付?

答:这种情形,可优先安排年休假,休假期间工资正常支付,如果时间较长的,也可引导员工办理事假手续、协商待岗、劳动合同中止等。


#03

出差职工因疫情不能返岗,工资如何支付?

答:按正常工资支付。


#04

劳动者作为密接者被居家隔离,要不要发放工资?

答:要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规定:

根据国家防疫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及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05

员工未感染或疑似感染,也不属于密切接触者,但自我要求在上班前自我在家隔离,工资待遇如何? 

答:建议可以以休年休假的方式处理,也可以协商工资待遇,如协商不成的,按事假处理较为合适。


#06

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用人单位能否以实物代替工资?

答:不可以。应当以货币形式发放工资。


#07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隔离治疗、观察期间支付的工作报酬包括哪些?

答: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提法是“正常工作期间工资”。《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提法是“工作报酬”,《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提法是“工资福利待遇”。


#08

员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后,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答:如果员工属于确诊或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企业单位应当不予安排其上班,并安排其休病假。

《传染病防治法》第九条规定: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09

员工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但已治愈,单位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的履行?

答:可以依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该意见第23条规定: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10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谁承担?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搞好服务,及时共同做好上述人员的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工作。


简言之,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社会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定标准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2022年疫情倒春寒的特殊时期,企业与HR都面临相当大的压力,该如何应对隔离期间的劳动管理实务问题?在疫情防控下规范用工?小编在文中已经为大家整理了直播的部分内容,想要了解更多,就快来报名吧~

3月23日(周三)下午14:00-15:00易才集团法律顾问邢洋律师,为企业HR们战疫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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