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将支付双倍工资。”那么,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劳动者个人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维权?
本期劳动关系下午茶,易才劳动关系顾问易博士
就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签订合同,劳动者应该怎样维权进行探讨,希望能对企业的HR朋友有所帮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应该于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本次劳动关系下午茶中所探讨的是指“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自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二倍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维权:
第一,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二,劳动者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第三,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限期责令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将可能被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劳动者有权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
第五,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而未支付给劳动者的,可被认定为是“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此种情形下,劳动者除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外,还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